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对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河水净化出产设备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开始检查。为确保批阅质量,添加作业透明度,现将该工程有关的材料在“绍兴水利门户网”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承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定见需求反映的,请于2025年6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状况寄(送)到绍兴市水利局。单位反映状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状况要签署实在名字,并留下实在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
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河水净化出产设备项目坐落柯桥区沿海工业区,曹娥江左岸九七丘中部,建造1 座原水处理站、1 座取水头部、1 座取水泵房、原水输水管等设备,由曹娥江供水;项目取水口触及河道曹娥江,沿线输水管道触及河道九三丘北环塘河、中东河和沿海环塘河。